法令依據: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第37條、第61條第2項。
服務簡介:
為協助本市聽語障者克服就業相關活動如教育訓練、工作會議、職業訓練等之溝通障礙,提供其所需之職場手語翻譯或聽打服務,以建構無障礙溝通環境,促進其順利就業或穩定就業。
服務對象: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為第一或三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4】,或第二類且ICD診斷欄位註記為【02】,或併聽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二)本市公私立機關(構)、學校、團體或事業單位。
服務地點:以臺北市為優先,新北市次之。
服務流程:
如作業流程圖。
申請方式: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辦(連結:https://reurl.cc/VROW7R),如網路申辦操作說明。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身障輔助課
聯絡人:潘秋雯、簡筑霈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5118、5117
傳真:(02) 2302-6597
手語翻譯服務
聽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