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身心障礙者創業補助項目、標準及額度為何?
1. 補助項目:營業場所租金補助、營業設施及設備補助。 2. 補助標準及額度如下: (1) 營業場所租金補助:補助期限最長4年, ◆第1年最高補助70%,每月最高補助3萬元。 ◆第2年最高補助60%,每月最高補助2.5萬元。 ◆第3年最高補助50%,每月最高補助2萬元。 ◆第4年最高補助40%,每月最高補助1.5萬元。 (2) 營業設施及設備補助(不含耗材):每案最高補助10萬元,但不得超過營業所需之設施設備總經費之50%。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一組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5504、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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