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以111年10月17日勞動發事字第1114611332A號令修正發布「雇主申請聘僱第三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四點(雇主申請第二類外國人之招募許可應備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及第五點之附表三、附表四修正規定,詳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