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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什麼時候要開始幫聘僱的外籍移工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呢?

雇主於移工居留證核發後3天內要為移工辦理全民健保,須檢具相關文件逕以書面向健保局辦理。如果沒有辦理全民健保,除了要追繳短繳的保險費,並且處以應繳納保險費的2倍罰鍰。如有疑問請洽詢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臺北業務組(諮詢專線:0800-030-598)。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檢查課、外勞諮詢課

聯絡電話:(02)233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