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協助宣導】內政部警政署檢送外籍人士反詐騙宣導文宣 | 114-06-25 |
2 | 臺北市政府修訂「臺北市全民國防應變手冊」1份 | 114-06-17 |
3 | 有關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申請成為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指定醫院。 | 114-06-11 |
4 | 出售或提供帳戶予他人使用可能遭詐騙集團不法利用,違者恐面臨有期徒刑外及高額罰金 | 114-06-11 |
5 | 2025城鎮韌性(防空)演習多國語言文宣,歡迎多加利用向外國人宣導。 | 114-06-05 |
6 |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加強宣導登革熱防治措施 | 114-06-05 |
7 | 行政院重要蚊媒傳染病防治第96次聯繫會議會議紀錄 | 114-06-05 |
8 |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申請書表,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9日以勞動發事字第114050818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114-06-05 |
9 | 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之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資格,並自114年7月1日起施行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 | 114-06-04 |
10 | 「火場避難逃生」宣導 | 114-06-03 |
11 | 衛生福利部114年5月21日衛授疾字第1142100020號公告「受聘僱外國人入國後健康檢查指定醫院名單」 | 114-05-27 |
12 | (轉知)經濟部水利署辦理節水診斷輔導資源申請須知 | 114-05-22 |
13 | 有關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農糧工作,經農業部認定函所登載之工作地點涉及跨縣(市),其無違反法令證明書開立方式及事件之管轄機關認定,詳如勞動部函說明。 | 114-05-21 |
14 | 勞動部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 114-05-15 |
15 | 勞動部更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 | 114-05-15 |
16 | 雇主申請初次招募、引進或聘僱外國人從事海洋漁撈工作、機構看護工作、製造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農務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及中階技術工作,其人數經計算結果有小數點者之計算方式解釋令1份。 | 114-05-12 |
17 | 本案為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相關申請書表」 | 114-05-10 |
18 | 本案為「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之解釋令1份」,已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新增依法無須取得工廠登記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業者,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 | 114-05-10 |
19 | 本案為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114-05-10 |
20 | 本案為勞動部修正發布「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 114-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