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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罹患哪些傳染病會遭受廢止聘僱許可?

移工於受聘僱期間罹患活動性肺結核、結核性肋膜炎、漢生病,未辦理複檢、經複檢不合格且未申請都治、未配合都治累計達15日(含)以上,或後續診斷為多重抗藥個案者,會受廢止聘僱許可,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聯絡電話:02-23759800轉1953、1956、1959。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跨國勞動力檢查課、跨國勞動力諮詢課

聯絡電話:(02)2338-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