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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在等待轉換雇主的期間,雇主仍然需要繳交就業安定費、給付薪資、負責安置等嗎?

移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安置責任仍由原雇主負責,並且要繳交就業安定費,如果有要求移工工作,也要給付薪資。但雇主經廢止聘僱許可後,自廢止聘僱許可日起,雇主即無須繳納該移工的就業安定費。

有關就業安定費計算問題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