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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費計算方式及如何繳費?

雇主應自其聘僱之外國人入境之翌日或接續聘僱日起,至聘僱許可屆滿日或廢止聘僱許可前一日止。

按聘僱外國人從事之行業別、人數及勞動部核定之就業安定費月繳數額,以每3個月為一期,計算該期應繳之就業安定費,於次期第2個月25日前,向該基金專戶繳納。雇主亦得不計利息提前繳納。

雇主聘僱外國人之當月日數未滿1個月者,其就業安定費依實際聘僱日數計算。

可採行動支付(台灣Pay、嗶嗶繳、Line Pay)或至「e-Bill全國繳費網」繳費,各繳費操作方式請參考說明:https://reurl.cc/2oqena

相關問題亦可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