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為所創事業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負責人,取得個人計程車行之相關證明文件 ,並確認符合補助辦法申請資格,可依規定提出申請。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一組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5510、5504
如您為所創事業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負責人,取得個人計程車行之相關證明文件 ,並確認符合補助辦法申請資格,可依規定提出申請。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一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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