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引進外籍移工滿3個月後,勞動部會於每年的2、5、8及11月定期查核雇主所聘僱的外籍移工比率是否符合規定,相關規定請參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定期查核基準」。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檢查課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4110
雇主引進外籍移工滿3個月後,勞動部會於每年的2、5、8及11月定期查核雇主所聘僱的外籍移工比率是否符合規定,相關規定請參考「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製造工作定期查核基準」。
聯絡課室: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外勞檢查課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