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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勞動部「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修正發布案。

勞動部函佈「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

上開申請書表之檔案已更新並刊載於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s://www.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