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什麼要推動公部門進用視障話務值機? 視障者天生有著敏銳的聽力以及傲人的記憶力,電話服務值機工作正是可發揮專長的工作之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6條之1規定,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電話值機人數每10人應進用視障話務人員十分之一以上,本處為協助本市公部門應進用單位落實法令規定進用視障者,故推動相關就業促進措施,協助視障者進入職場穩定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