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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

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前檢查項目實施要點。

服務簡介:

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分支)機構,在已經獲得勞動部籌設許可後,需先通知本處檢查是否有籌設事實,以利向勞動部申請設立許可。檢查項目及基準如附件(一)。

服務流程:詳附件:設立許可前檢查流程圖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