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62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之1規定。
服務簡介:本處於外國人入國後主動前往外國人工作與住宿地點訪視,或對於疑似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進行查察,以持續維護本市雇主與外籍移工工作期間雙方權益。
服務流程:詳訪視及查察工作流程圖附件
本處訪視及查察人員名單如下表:
聯絡電話:(02)2338-1600分機4109 疑似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進行查察(02)2338-1600分機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