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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可以使用長照2.0計畫部分服務:

  • 已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以下稱外看)被照顧者經縣市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為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者,可申請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到宅沐浴車服務以及喘息服務等,並藉由社區式交通接送服務,接送至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及巷弄長照站(C據點)等,或預防、延緩失能(失智)服務等活動與服務;如經評估屬失智但未失能者,亦可使用失智共照中心及失智據點服務;家屬如有照顧者支持服務需求者,也可使用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提供支持服務。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協助照顧空窗期達30天以上者,得申請提供喘息服務補助。為保障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時,被照顧者之安全與照顧品質,經評估被照顧者為失能等級7至8級者,即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受30天之限制。
  • 可補助使用照顧服務情形

聘僱外看家庭遇以下照顧空窗情境,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期照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並出示相關證明文件者,視同名下未聘外看,可申請包括照顧服務之所有長照服務,以紓解外看空窗期間的照顧壓力,更多資訊請洽1966長照專線。

  1. 在申請外看過程期間
  2. 外看行蹤不明
  3. 轉換雇主
  4. 期滿離境
  5. 外看請假返鄉之照顧空窗期間


聘請外籍看護工家庭也可以申請長照服務,詳情請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圖:聘請外籍看護工家庭也可以申請長照服務,詳情請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二、勞雇支持性服務:

本處為協助聘僱移工家庭在聘僱歷程能夠平穩和諧,持續規劃辦理聘僱移工家庭支持性服務及移工職能提升課程,一方面提供聘僱移工家庭長期照顧、社區資源、福利諮詢、心理輔導、移工照護技能訓練等相關資源連結與支持性服務,另一方面使移工在異鄉工作生活之餘透過學習充實自我,並能迅速融入臺灣社會及家庭,減少文化認知的誤會紛爭,進一步促進勞雇關係和諧。

如有相關需求可連結至本處臺北移工學校YT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