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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雇主聘僱外國人管道主要為委託仲介公司或是雇主至直接聘僱聯合中心辦理,以下提供家庭類移工簡易初次引進申辦流程供參:

  1. 確認雇主(申請人)及被看護人資格
  2. 符合資格者,填具相關資料向長期照顧中心申請
  3. 長期照顧中心於收件後介紹居家照顧服務時數補助或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
  4. 若未能推介或媒合成功,長期照顧中心將主動送件至勞動部審查
  5. 與勞動部確認收到長期照顧中心資料後,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函
  6. 勞動部核發招募許可函(招募許可效期:6個月)
  7. 家庭類雇主參加聘前講習
  8. 至移工母國之駐臺辦事處辦理勞動契約驗證
  9. 至移工母國之駐臺辦事處辦理移工來臺之簽證
  10. 確認移工入境日期
  11. 申請一站式講習:自111年12月20日起,移工入國日前5年內未曾接受講習者,雇主應於移工入國5日前,至「移工一站式服務網」提出申請入國講習並登錄移工基本資料,同時線上申辦聘僱許可、居留許可、加入職災保險、全民健保及辦理入國通報生活照顧檢查等5項法定事項(網址:https://fwots.wda.gov.tw)。
  12. 移工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安排移工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以上申辦項目可能為不同單位受理,單位資訊請參考移工諮詢項目電話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