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目的:

以往職業訓練著重技能訓練,訓練學員技能不足之處,惟單一技能難以達成穩定就業目的。現在就業市場工作內容多樣性,需要多元職能,強化學員優勢職能之處,為讓身心障礙者有更多機會因應未來就業市場,翻轉思考過去單一技能訓練就能進入就業市場穩定就業的觀點,調整且導入「分階職能培育」思維於身心障礙者的訓練計畫。從入門基礎學習到知識與技能的提升進而進入職場或加強職場多元能力,透過培育通識、核心及專業職能的策略,期能整體提昇職業訓練發展策略,同時建構更完善的職能培育制度。


職能加值培育(職業訓練)服務對象:

以15歲以上非在學學生或國民中學畢業,領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具就業意願及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並以設籍臺北市者為優先。另外依據身心障礙者是否在職可以分為「職能培育」、「職能加值」。

職能培育:以未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為對象,提供發展職涯自我規劃能力,培育其核心、通識及專業職能。

職能加值:以在職者並以現職工作與職能加值職類相關之身心障礙者為對象,規劃加值、多元能力培養,讓在職已有技能者,在其既有的基礎上提升其他職能。


如何才能接受職能加值培育(職業訓練)服務:

符合上述條件身心障礙者,可以直接與本處委託之職能加值培育(職業訓練)單位聯繫報名。

業務聯絡人:電話:23381600轉分機5111洪小姐